点审改发〔2017〕2号
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
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5日
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7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进滨江生态新城区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统筹谋划改革工作
(一)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对全区“放管服”改革的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放管服”改革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督查问责,协调推动各项改革持续深化、落地生效。(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审改办)
(二)推进重点改革。围绕“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主动探索,先行先试,以互联网思维、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智慧办)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三)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等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应接尽接。按照《点军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及时动态调整区级审批目录。(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府法制办)
2.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精简核准事项。全面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提升投资项目联审平台网上办理率。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申请材料、办事环节和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务服务办)
3.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企业“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放宽和简化住所登记,探索住所信息申报登记制、商务秘书公司托管企业、集群注册等新机制。(牵头单位:点军工商分局)
4.推进收费清理改革。继续清理和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涉企收费,重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定价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为企业减负松绑。(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四)完善权责清单制度。
1.指导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各乡镇(街办)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各乡镇(街办))
2.加强区级权责清单后续管理。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82号)相关要求,动态调整优化区级权责清单并及时网上公示,促进政府部门按清单履行好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智慧办)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抓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改革按时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府督查室)
(六)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在现有索票索证、“一票通”制度基础上,对接全市肉菜流通管理追溯平台,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区农林水局)
(七)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部门内综合执法改革力度,对职能相近、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职能和机构整合。(牵头单位:区委编办)
(八)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监管。继续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探索做好九类行政权力公示工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九)规范促进中介服务发展。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从严整治“红顶中介”,规范服务行为。推广应用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为公众、项目业主、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查询、入驻管理、公告发布、竞价交易、监督评价等服务。(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
(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创新办证服务方式,推广帮办服务、代办服务等,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优化窗口设置,积极筹建综合窗口。进一步规范审批要素,压缩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十一)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协同推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升级,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补的服务新模式,打造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精简各类证照(含证明、执照、证件)。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包容制等各项制度。开展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更好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智慧办)
(十二)延伸服务型审批方式。突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民政、住建、人社等重点领域,编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将各类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机构受理、办理和代办,逐步实现全方位、综合型服务,畅通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区智慧办、区政务服务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
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