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审改发〔2016〕1号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现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26日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简称“放管服”)的部署和要求,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依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机制。此项工作要以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相关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69号)精神为目标,力争2017年底前在我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实施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审改办通知要求,我区所有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实行“权责清单”管理的其它单位和部门均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范围。
确因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政府、市政府专门要求等,不宜推行“双随机”抽查的,要作出书面说明。
三、实施方式和步骤
(一)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2016年11月上旬前完成)
“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以各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2.制定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附件2)。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市场主体或单位,主要填报抽查对象名称、地址、执法检查历史记录等核心要素。
3.制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本部门所有执法检查人员,主要填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和培训情况等要素。
4.制定抽查细则。各单位要积极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参照制定细则要确保要素齐全,操作可行。重点要明确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具体方式和操作步骤,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同时明确抽查结果运用方式等。
(二)完善配套措施(2016年底前完成)
1.发改、工商部门积极与省级部门沟通联系,完善与“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的技术对接。各单位要依托省级平台,实现上下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连互通、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2.各部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公示等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中。
3.建立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各部门要对该类检查事项进行梳理,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实现同一市场主体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
(三)分步推进(2017年底前全面推行)
1.2016年底前,各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2.2017年底前,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实现全覆盖。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区推行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审改办协调日常事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迅速推进,本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时间节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确保在规定时段内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的时间进度,各部门务必于2016年11月上旬前,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填报工作(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区审改办审核,经区政府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开;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细则由各部门严格把关报区审改办备案。在2016年年底前按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落实“双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50%以上的规定比例要求。在2017年度建立起完善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实现全覆盖。
联系人:熊义 联系电话:6671711
附件: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参考样表)
2.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参考样表)
3.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参考样表)
点军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6日印发